发布时间 | 2025-09-30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六届
四次会议第395号提案的答复
宫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沈阳市路灯维修体系、共享共建,打造安全出行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路灯设施作为城市道路照明关键基础设施,已成为市民夜间出行、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保障。为实现我市道路照明精细化管理,道路照明质量对标国内一线城市,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城市道路照明智能化建设,持续开展更换高效节能LED灯具,解决“有路无灯”问题等工作,推进道路照明提质提标,增加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我市道路照明管理现状
目前,我市道路照明维护工作,市路灯局负责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五个城区市本级路灯管理维护工作,并受属地政府委托,负责浑南区、于洪新城、长白地区、苏家屯区的路灯维护工作。铁西区、沈北新区路灯管理维护工作,由属地政府自维管理。各地区路灯主要由区建设局或城管局负责规划建设。城区内路灯约23万余盏,LED灯具和节能灯具占比约70%,高压钠灯、考斯茂灯具占比约30%。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维修响应滞后。我市道路照明维护工作由市路灯局及各财税独立核算区城管、建设等多部门负责,维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地区尚未采用智能监控系统有效对路灯设施实时监控,主动发现问题,案件处置工作流程不完善,导致维修响应滞后。
二是维修技术手段落后。目前,我市各区均在建设新型智慧路灯,打造特色街路,推进智慧城市发展建设。但在后期维护工作中,除市路灯局负责维管区域外,其他地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对新型设备维护困难,维修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需提升专业维修经验。
三是我市整体巡检机制未完善。目前,我市市本级维护区域内已实现路灯设施巡检网格化管理,要求巡检人员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路灯故障问题,保障路灯设施稳定运行。但也存在部分区域巡检机制未完善,巡检不到位等现象,影响照明质量。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优化报修流程。目前,我市市本级区域内路灯维护工作已采用智能化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照明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路灯设施实时监控,路灯故障实时报警,利用GIS系统故障定位,缩短维护周期,严格按照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故障处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处理路灯故障、缺陷等问题。同时,已建立案件处置24小时值班制度,维护人员通过手机APP及时反馈值班人员故障处理结果,由值班人员向市民反馈,形成闭环管理。下一步,将全面优化我市各区故障报修流程及响应速度,利用智能化手段提高维护质量,严格按照故障处理时限处理道路照明问题,提升百姓满意度。
二是提升维管能力。提升维修人员技术水平,每年定期开展维护人员安全及技能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维护人员对新型智慧路灯智能设备使用及维护。同时,每年开展维护人员技能比武,不断提升维护人员业务技能水平。配备先进检测维修设备,借鉴市本级先进维修设备使用经验,将现已投入使用的路灯智能监测终端、漏电监测终端、电缆故障测试仪、无人机等监测设备在各区逐步推广使用,提高维修效率与安全性,对标国内一线城市,助力我市道路照明维护质量提升。
三是完善巡检制度。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城市照明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通过制度层面,强化道路照明维管责任落实。同步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以亮灯率、设备完好率等核心指标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巡检质效提升。积极推进我市道路照明一网统管体系建设,实现路灯设备实时监控,智能报警,提高主动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保障道路照明稳定运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部门: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杜国军
联系电话:13309884081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