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0-11-27 责任编辑 | 来源 |
王振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对市政工程反复施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按照《沈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我市道路挖掘分为市区两级管理。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市管街路的道路挖掘审批、文明施工监管和对各区进行行业指导。区管街路的道路挖掘审批和文明施工监管由各区负责。因抓抢工期、应急抢修等原因,部分街路的道路挖掘存在施工不统一、施工标准不达标、不文明施工等现象。我局作为行业指导部门,在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将充分协调市政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单位,合理安排建设计划。具体措施为:一是实行计划审批。在施工前期会同各相关部门和管网建设单位结合城建计划、道改计划等,分别于当年的1月底和7月底两批次编制道路挖掘审批计划。对同一路段、相近时段的挖掘项目实行分类汇总、集中审批,同步组织挖掘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挖掘频次;对未列入审批计划的项目,除“急、难、险”项目外,原则上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要求各相关部门和管网建设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项目、民生配套、城建计划等工程进行全方位摸底,按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准确合理提交挖掘申请,严格控制数量,确保科学严谨。二是建立审批信息日通告制度。每日定时将道路挖掘审批信息告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周边涉及的管网产权单位,双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施工。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不断加强道路挖掘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回填验收以及路面修复实行定期巡查、规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未按规定时限恢复和恢复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部分区管街路的道路挖掘施工存在手续不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等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二、强化宣传、社会共治
强化宣传也是市政管理的重要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好宣传手段。建立公示牌,充分宣传市政施工项目基本情况、审批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部门及电话、施工起止时间、绕行方案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监督电话要标示醒目,确保能全时接听。二是加强督办力度切实做好市民投诉办理工作。按现有市营商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市民通APP反映的市政管理问题,我们将设专人进行审核督办,对每一件投诉市政管理问题都明确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办理过程留痕,按照办理要求及时解决问题,最大程度的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我局制定了相关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了市统筹大中修占道施工计划审核制度,制定了计划报送、初审、审定流程。现已完成大东区申报的善邻路排水工程施工计划审批,第二批施工计划正在申报中;二是制定了沈阳市大中修道路工程高标准作业管理标准。重点对分段施工、夜间施工、控制扬尘、场清料净、路面恢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制定了检查、监管、奖惩处罚等相关措施;三是制定大中修工程工期和文明施工问题违约金扣罚制度。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上明确约定超工期每日扣罚标准和文明施工问题单次扣罚标准;四是制定并下发《沈阳市占用城市道路工程钢板铺设通用标准》。学习长沙和北京经验,对于长期占用道路的工程钢板铺设要求采取嵌入式铺设方式。各区已按新标准开始实施,南京街地铁工程八标段等已完成嵌入式铺设;五是开展市政管罚一体工作。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区执法分局市政科开展市政问题巡查工作,并按照维养工程、占路工程、挖掘工程三个方面制定检查标准,实行日报告制度;六是开展路长制工作。现已完成主要街路路长制工作体系制定,正组织市区两级进行填报路长制工作名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