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08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耀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办理情况
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城市管理导则,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常态推进城市“洁化、序化、绿化、亮化、智慧化”管理。全面推行“路长制”,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路长、由区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同志任副总路长,负责全区“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落实和监督指导;每条路段设立责任路长,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设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巡查员和监督员,全面负责所辖道路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街面秩序等各类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按照“1+6+N”模式组建“路队”。“1”即路长,“6”即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工作人员和志愿者,“N”即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切实夯实路长工作责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
二、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办理情况
为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作业水平,我局制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导则》,要求各区环卫作业部门按照导则要求,各级街路早6时前完成冲洗、刷洗、洒水等晨扫作业,如道路无特殊污染,早、晚高峰期严禁大型作业车辆上路作业。同时,根据季节特点,在作业过程中合理调整日常洒水作业频次,尤其在出现沙尘天气或雾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及时调整增加或减少洒水作业频次。人员保洁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不影响市容秩序点位停放,对发现停放位置不合理的点位及时进行调整。
三、关于“市容秩序整治”方面的办理情况
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空间,我市持续开展流动摊贩、露天烧烤、户外广告、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等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我局分别制定了户外广告、占道经营、门前三包、建筑立面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同步制定了管理工作标准和工作实施导则,明确任务、标准、措施、时限等要求,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城市环境市容秩序治理。
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区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亲自组织拉练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坚持晨检夜查,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整改,通报典型问题规范整改,互相学习借鉴对照整改。各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建立路长制管理机制,划分路段,建立路队,条块抓保,以创建示范街道、示范路段为突破口,全面持续推进各类影响城市市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我局还不断强化宣传工作,做到舆论先行,通过广播、电视、纸媒、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与公安、房产、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配合,扩宽渠道收集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职责,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各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利用的闲置场地、场所,设立方便群众生活的临时集中综合性售卖区域,划定区域标线,做到周边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入市经营,统筹兼顾经营者所需,实现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