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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75号《关于在我市环卫领域加强新能源环卫车推广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1-06-08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环卫领域加强新能源环卫车推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环卫清扫作业在主干道以大型燃油清扫车、洗扫车作业为主,步行道、辅路以人工清扫为主,为解决我市环卫精细化管理工作,持续提高城市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已新增人行步道清洗车、小型冲洗车等针对人行道作业的小型车辆和设备438台,其中电动设备353台。

从2018年起,我市9城区全域实行环卫市场化,环卫作业装备均由环卫企业自行采购,我局也按照推广新能源环卫车的有关要求全力推进,连续6次组织环卫设备现场观摩演示会,多次邀请比亚迪等新能源生产厂家参展,全面推广宣传中、大型新能源环卫设备。在与环卫企业交流座谈中发现,如预在我市推广中、大型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设备的适用性、政策保障及资金补贴是环卫企业考虑的主要问题。我局将与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出台环卫企业购置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与新能源企业加强联系,研发适合北方地区冬季使用的专用新能源车。

我局主要领导也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中提出,各环卫企业要增加新能源车的数量,力争使新能源车达到占比20%的目标。目前,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和平区、大东区、苏家屯区率先采购的3台大型新能源环卫车,做好在我市各季节道路机扫作业的全面试验,综合论证新能源车在我市的实用性,重点检验冬季车辆作业续航问题,经综合评定后,在全市逐步推广应用。我局也将通过出台管理办法,逐步引导环卫企业在新增设备时首选新能源环卫车,通过申请财政补贴、奖励机制等方式,鼓励环卫企业购置新能源环卫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