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09-16 责任编辑 | 梁园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五次会议第0522号建议的答复
梁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拆违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违法建设行为因其隐蔽性强、不易及时发现、违法成本低、处置费时费力等特点,是我市城市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十分中肯,可操作性强,正是我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努力方向。我局将根据全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物业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安排,持续发力深入推进违建整治工作。
一、违建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自2018年以来,全市上下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开展拆违控违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约1200万平方米,同时明确了各区、县(市)拆违工作主体责任地位,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防控体系,强化了物业企业管理责任,将集中连片的违法建筑作为治理重点,伴随拆后空地实施绿化、美化工程,使广大市民幸福感得到提升。
二、违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市城治办印发了《沈阳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沈城治办发〔2018〕1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强力集中整治违建问题。2020年,市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20〕105号),将违法建设及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作为房屋建筑安全底线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2022年,我市成立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沈阳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全力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我市成立了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执法进小区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各地区开展执法进小区相关工作,积极整治小区私搭乱建等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全面落实区、县(市)拆违主体责任,以社区(村屯)为管控单元,自然资源、城管执法、房产、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效率。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违建整治工作,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坚持阳光拆违、和谐治违,劝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理念。公平公开,文明执法,充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促进“自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有序推进。
三、违建整治工作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加强与房产、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指导各地区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部门: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吴刚
联系电话:13190008989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