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09-15 责任编辑 | 梁园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五次会议第0513号建议的答复
刘雪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5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守正创新,深挖潜能,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一、分类处理能力基本建成
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实现了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全市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商超宾馆、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全部配备了“四分类”投放设施,并创建星级试点小区,推行“撤桶减点、定时定点”投放模式,优化点位布局,开展桶边督导、日常巡检等活动,充分激发居民分类投放的动力。全市所有餐饮企业及公共机构与光大、城投2个餐厨垃圾末端处理企业签约,由企业定时上门收运。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企业根据可回收物回收量流动收运。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实现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各区厨余垃圾中转站(就地处理站)保持运转,有效覆盖周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收运工作,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签约收运6000余家餐饮企业和1300余家党政机关,基本实现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同时,我局通过对收运过程随车巡查、收运轨迹平台抽查、收运质量视频督查的方式,对厨余垃圾收运过程实现全覆盖管理,有效保障厨余垃圾收运量和收运质量,全市日均收运量稳定在580吨左右,确保日产日清,规范收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6%,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01%。
二、创新探索垃圾分类发展路径
一是探索深化两网融合体系建设。继续以服务社区居民,提高资源利用为目的,以可回收物有偿回收、上门回收为有效途径,建设并运行了50个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正在试点打造可回收物“一刻钟便民回收圈”,创造沈阳特色两网融合模式。二是强化前端垃圾分类投放要求。通过对垃圾产生单位的执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将强化垃圾分类投放具体要求,进一步融入日常收运环节。
三、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
一是积极与市教育局联合指导各区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完成由规定动作到自主开展的转变,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等通过“开学第一课”“垃圾去哪儿之送清凉”等主题活动,初步形成“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浓厚氛围。二是指导各区与中街吾悦广场、龙湖天街、大商新玛特、中粮可口可乐等政企联动营造绿色低碳空间。三是全年组织开展70场培训工作,覆盖从业人员6000余人,提升全员业务能力。四是利用皇姑、沈北马拉松等赛事,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志愿活动和公益演出,同时着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宣教中心、宣教馆和宣教小站,其中入选全国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4个。五是组织全市开展了6282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参与人数183.44万人次;并结合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312次宣传报道。
四、优化环卫收集运输流程
进一步优化垃圾收集与运输作业的衔接流程,合理规划收运路线与作业时段,确保收集点、转运环节、运输车辆之间调度有序、衔接顺畅,提升收运作业效率。临街单位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放置于单位内部指定收集区域,严禁临街堆放。按照环卫部门垃圾收集站开放时间,需自运至垃圾收集站的,要使用密闭垃圾转运车,并确保沿途无垃圾散落和残液滴漏;委托环卫部门或厨余垃圾收运单位上门收集的,要与其确定每日收集时间及频次。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强化配套设施建设,重点丰富宣传执法方式,尤其是在“分类大集”“分类大讲堂”等活动中,围绕《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重点宣传,为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打好坚实基础,并按照《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加强对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积极深入探索创新办法,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吕怀
联系电话:18804015069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