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园林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五次会议第02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6-07-29 责任编辑 | 梁园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五次会议第0275号建议的答复

信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治理老旧小区商住混合区域突出矛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方面办理情况

2018年,我市出台了《沈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以多种形式对《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了宣传与讲解,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在签订责任书时,工作人员通过添加微信和入户宣传,向沿街商户和单位详细讲解“门前三包”内容及相关政策、责任书填写要求、张贴要求等,提高沿街商户和单位的参与意识和自觉自律意识。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每年组织各区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依托路长制及网格化管理,加强辖区内街路巡视、督查与宣传,针对高发问题街路加大巡查频次,提高解决问题效率,形成“发现-督促-整改-反馈”的闭环处理机制,定期进行梳理总结,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逐一销号,推进“门前三包”工作落实落地、常态化长效化。

二、关于“餐厨垃圾收运”方面办理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持续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工作,已实现各类餐饮单位及机关单位全覆盖收运。通过组织协调各区分类办和驻区执法分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对收运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结合利用收运企业的微信群、微信服务号进行宣传,加大法律法规普及力度。同时,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确保厨余垃圾应收尽收、规范收运。截至6月底,共收运厨余垃圾16004车次,收运厨余垃圾总量84809.24吨,日均收运量561.65吨。

三、关于“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方面办理情况

1.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市房产局持续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重点加强对房屋拆改结构、增加荷载等行为的监管,严格整治擅自变动承重墙体、超负荷增加楼面荷载、违规扩大门窗尺寸等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逐一压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动态清零。近年来,通过开展既有建筑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房屋违法拆改行为,切实筑牢老旧小区商住混合区域房屋安全防线。

2.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市房产局制定《沈阳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将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标准增加楼面荷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等列为禁止性行为,为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会同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改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细化管理单位、街道、房产、城管等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发现受理、逐级报告、依法依规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制。针对老旧小区商住混合区域业态复杂、违规行为多发的实际情况,督导各地区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紧盯商户装修改造关键环节,从严管控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房屋结构安全风险。

3.推行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市房产局制定《沈阳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沈房发〔2024〕7号),指导公共建筑安全责任人开展房屋体检。安全性体检为必检项,重点核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系统等重要部件及其相互之间的连接情况。对体检结论评定为“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的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人需要按照体检结论对房屋实施维护维修。

下一步,市房产局将持续强化房屋拆改行为监督管理,特别是对老旧小区商住混合区域商户拆改情况,加大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拆改行为,切实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关于“餐饮油烟排放治理”方面办理情况

1.加强油烟排放治理。近年来,餐饮油烟问题成为市民投诉、信访最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安装并正常使用,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备,2025年,我市组织开展了针对餐饮油烟排放的专项整治,组织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以涉烧烤类门店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共计排查2397家餐饮单位,发现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等问题共计926处,均要求商户立行立改,有效运行并定期清洗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同时突出重点,在采取加强全市餐饮油烟企业排查的基础上,我市持续开展大型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整治,对沈阳市5000m2及以上大型餐饮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大中院校食堂、大企业食堂,强化管理,建立辖区大型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清单,累计排查699家单位,整治82家无油烟净化设施直排单位,督促115家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发挥效能。

2.主动探索餐饮油烟控制新做法。和平区推广开展电监控平台,对油烟净化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已完成29家餐饮企业(46台净化设备)、17所中小学食堂(19台净化设备)及1所大学食堂(4台净化设备)的安装工作,通过同步采集在线分钟数据(包括有效数据、无效数据及油烟净化器清洗时段数据,每条数据包含电压、电流、电弧、温度及开启状态等信息),可进一步精准掌握油烟排放情况、设备运行状态等核心指标,有助于实现科技化管理体系。

五、关于“噪声污染干扰严重”方面办理情况

1.强化警情处置,落实矛盾排查。对群众通过“110”报警或通过民心网等政府网站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公安机关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劝阻制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对确有矛盾激化可能,要录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由社区民警联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等开展跟进调解工作。必要时,邀请社区法律顾问、老党员参与调解,对于无法调解的推送街道(乡镇)综治中心,联合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启动联调联处。

2.强化规范执法,严格依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劝阻、调解后仍未整改制止的,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劝阻、调解后仍未整改制止的,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社会生活噪声扰序行为依法处罚。

3.强化联合执法,探索长效机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提出了源头管控、社会共治的要求,明确了地方政府、环保、行政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由地方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执法长效机制

六、关于“老旧小区底层餐饮项目监管”方面办理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沈阳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将老旧小区底层餐饮服务单位全面纳入风险分级监管。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制售食品类别、业态规模、监督检查、风险程度等划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频次,实施差异化、全覆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利用沈阳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风险分级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已完成检查33549家次,检查率达53.2%。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底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严格排查风险隐患,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七、关于“强化规划引领与源头管控”方面办理情况

目前,针对新建用地,市自然资源局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提出商业配套设施要求,采取集中配建的模式,统筹商业服务功能。针对存量片区,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划定的更新片区,分区推进社会民生保障行动,细化老旧小区、传统街路的更新策略。在老旧小区改建过程中,健全便民商业服务,提升社区服务和环境品质;在街区更新设计中,从街道景观、立面整治方面提出设计指引,改善城市面貌。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片区更新工作推进时序,夯实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逐步缓解现状民生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张博

联系电话:13940096024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