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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五次会议第0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6-07-29 责任编辑 | 梁园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五次会议第0246号建议的答复

董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卫生清扫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春、秋季环境卫生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市春、秋季大风天气较多,存在次干路、支路纸屑、塑料袋、泡沫等杂物飘散问题。结合环卫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客观制约因素:一是各区普遍存在拖欠环卫企业服务费现象,间接对人员招募、设备更新造成一定影响。加之环卫工人年龄老化、待遇低,导致减员严重。二是人均作业面积增大,作业效率下降,导致出现街路扫保不及时。三是次干路、支路等非重点路段保洁力量相对薄弱,导致沿街单位、居民小区周边、公共区域等自管区域环境卫生问题集中。  

二、工作进展及整改措施

2026年3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全市“春风焕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街路“一街一策”,合理调整保洁人员和频次,对随风飘散的杂物做到随见随清,明确保洁标准、人员配备和作业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快作业经费审批拨付流程,足额保障保洁人员薪酬。

三、下步工作

1.开展春季、秋季环境卫生整治。排查清理卫生死角,强化日常街路扫保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开展宣传引导,提升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意识,从源头减少杂物乱扔乱抛行为。

2.结合季节特点调整作业模式。提升作业针对性和有效性,待春季气温条件允许后,全面实施“机械清扫、冲刷作业、洒水降尘、快速捡拾、立体保洁”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提升环卫精细化作业水平。

3.压实自管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健全“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管控,推动自管区域环境卫生长治久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任嵩立

联系电话:86849432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