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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第0527号《关于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率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5-09-22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四次会议第0527号建议的答复



谭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面临诸多难点,一方面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自2000年起,全市存在大量废弃的采砂坑、采土坑、低洼地等;另一方面处置消纳能力不足,短期内难以完成对巨大积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日常依赖人力排查,缺乏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等技术手段,排查效率较低。对此,我局聚焦建筑垃圾源头产生、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从制度建设、法律保障、执法整治等多维度,精准制定解决方案,全力推动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目前,已逐步构建起法规体系完善、数字化监管到位、资源化利用全覆盖的建筑垃圾治理“沈阳模式”。

一、高位推进,完善顶层设计,实现规范化管理

市委、市政府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城管、公安、建设、发改、财政等12个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持续强化市级统筹、属地负总责、街道抓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紧密围绕建筑垃圾整治行动,把治理成效纳入全市精细化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顶层设计方面,坚持制度先行,不断细化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试行)》(沈政办发〔2025〕2号),填补了治理工作的政策空白,全面规范建筑垃圾从产生、收集、贮存,到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我局同时发布《沈阳市征拆项目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沈阳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车辆管理指南》《工程渣土回填工作指引》《沈阳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管理工作细则(试行)》《沈阳市装修垃圾排放管理(试行)》等20余部细则指导文件,确保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源头管控,推进应收尽收,实现高效治理

通过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减少工程建设垃圾的产生和排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将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目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开工的608处施工现场进行核准备案和宣讲培训。

同时,督促各区全面排查辖区内建筑垃圾积存情况,制定科学的清理计划,确保积存垃圾应运尽运,应收尽收。推行分类处理制度,实施分类核准、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加快打造减量实践样板。加快处理积存垃圾送至资源化厂,为资源化企业提供充足原料,实现建筑垃圾二次高效利用,从根本上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截至目前,各区排查积存垃圾点位234处,已完成清理整治58处,累计清运消纳建筑垃圾506.04万吨。

三、运输管控,全链规范管理,构建运输新格局

制定标准化运输操作指南,要求企业落实装载、运输、消纳全流程报备制度,明确装载与覆盖标准,为车辆配备智能监控设备,规范行驶轨迹。建立运输企业准入制度,定期公示合规企业名录及服务信息。在监督管理方面,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与法律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已纳入核准的运输企业195家、车辆3070台,实现GPS定位和监控设备100%覆盖。

四、统筹规划,完善设施布局,推动资源化升级

按照远近结合、全市统筹和跨区排放的消纳原则,结合土地修复、工程回填、堆山造景等项目,合理调配建筑弃土,最大限度实现排放减量化。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建筑垃圾处置设施23个,包括17个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站,5个弃土消纳场,1个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等可资源化部分送至资源化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送至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站进行分拣后,运输至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工程渣土包括建设工程的开槽土方、基坑余土等建筑弃土送至弃土消纳场。

五、数字赋能,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全链条精准治理

沈阳市已整合多平台数据,自动采集审批基础要素信息,创新打造“点菜单”式办件新模式。逐步探索构建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3+1+N”体系,即3大基础数据库、1套电子联单管理系统、多部门多层级N端协同应用。建立“3核准1备案7要素”制度,数字化监管体系的建立,使得建筑垃圾从产生源头到最终资源化利用或处置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监管之下,从而精准掌握建筑垃圾的流向和数量。通过整合多源数据、构建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的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监管,全力构建建筑垃圾监管“一张图”模式。截至目前,平台正在实施监管3872个各类产废源头、195个运输单位、3070台运输车辆、67个各类处置场所,累计通过联单监管10171车次运输过程,监管合法排放建筑垃圾25.77万吨。

六、协同执法,强化全流程监管,护航资源化进程

为解决建筑垃圾处置监管难题,2024年12月,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执法查处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市局统筹督办、驻区执法分局具体负责的执法查处体系。市局由指挥专班、监督专班、综合一专班,抽调专人成立了建筑垃圾执法查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跟踪指导、督查督办全市建筑垃圾执法工作。各驻区执法分局明确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执法监管责任人负责的分局执法查处体系。

3月20日,组织全系统开展《建筑垃圾违法处置专项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聚焦建筑垃圾处置源头、运输、末端处置全过程,通过执法宣传、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未备案、未经核准处置、私设排放点、乱排乱卸等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全市建筑工地台账,明确执法监管责任人。截至目前,已排查登记240个在建建筑工地,建立了责任人巡查机制。二是开展联合执法。会同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印发《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通过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方式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行动。三是跨区域执法联动。4月27日,联合抚顺、本溪、铁岭、沈抚示范区,召开五城联动跨区域执法机制启动仪式,并组织开展了第一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全系统已开展集中整治19次,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车辆119台次,累计查处违规问题123件,处罚26.54万元。目前,正在对9件涉嫌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

七、强化处置,推动消纳管理,提升资源化处置水平

(一)强化前端分拣,严控垃圾质量。资源化厂严格按要求接收建筑垃圾,将不可接收垃圾比例控制在10%以内。截至目前,已接收处置建筑垃圾1399车次,共计31949.4吨,通过对接收环节的监管,提高后续处置效率。

(二)推动技术改造,提升利用效率。资源化厂加大科研投入,研发更高效、更环保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建筑垃圾的分类精度和效率;提升再生骨料的品质和性能;研究建筑垃圾在新型建筑材料中的应用,拓宽资源化利用的途径,提高建筑垃圾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周检+月考”双轨制监管。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实施严格的“周检+月考”双轨制监管模式。每周对企业核心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流程、安全措施、环保指标等方面,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问题。每月依据相关协议要求,对企业经营期进行全面绩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内业资料审核与现场考核,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规范运营。自商业运行以来,已进行绩效考核19次并出具绩效考核评分表。

(四)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为确保财政补贴发挥最大效益,对企业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通过加强资金监管,保障企业有充足资金用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生产运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八、公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民参与格局

(一)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宣传布局。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立体式”宣传体系,科学编制《沈阳市建筑垃圾信息系统媒体宣传策划方案》,统筹规划宣传内容、呈现形式、发布平台及时间节点,形成“两信六片一专题+N报道”的全媒体宣传矩阵,针对建筑企业、拆迁部门等源头主体,分别发放“一封信”,实现分类施策的精准传播。

(二)创新传播方式,构建多维宣传格局。在新媒体传播方面,策划制作六期短视频,通过“科普讲解+实景演绎”形式解读小程序操作及执法规范,短视频矩阵3000余次转发,12万次展现;沈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矩阵发布四期,累计播放量突破10万次;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宣传片摄制,已完成文案创作及分镜脚本设计。在主流媒体联动方面,联合省、市多家新闻媒体,专题报道五城联动跨区域执法机制;深度解读“沈阳模式”创新实践;聚焦“装修垃圾预约小程序”,直观展现便民服务成效。在数字平台渗透方面,依托沈阳智慧城管系统,投放宣传图片、视频链接及电子信函,有效提升政策知晓率。

(三)大力开展培训,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先后组织培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经开区、沈北新区等10个地区企业,累计培训13场、参训350余人;针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各区城管局(中心)、驻区执法分局,开展建筑垃圾施工企业备案、运输企业核准、日常监管及平台填报工作培训4场、参训250余人。

九、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市、区、街道三级专班协同机制,压实分级管理责任,制定全流程标准化作业规范,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全市精细化考核体系月度评价指标,形成常态长效治理。

(二)深化平台应用。完善联单平台功能,实现运输和处置环节精确管控,严控严管不开GPS、不使用联单、违规接纳建筑垃圾等行为,研发自动化算法,按照违规程度和频次自动对车辆和处置场所实施惩戒性管控。完善平台预警和派发任务功能,细分平台使用者,向市、区两级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各区街道分发账号,自动推送预警和违法信息,整合各平台数据信息共享渠道,提高管理效能。

(三)常态化整改任务。我局将严格督导各区继续推进整改任务,坚持定方案、按计划处理积存建筑垃圾,摸排沙堆土堆情况。规划有序提升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逐步更新影像等实时感知设备,稳步提高监管覆盖面积。

(四)抓实宣传引导。我局将持续优化宣传策略,通过线上线下、多平台联动的方式,营造全民参与、规范处置的浓厚氛围。线上宣传,加快完成建筑垃圾管理宣传片,以及各类专题短视频的制作发布。通过沈阳数字城管小程序推送使用教程、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案例等内容,设置建筑垃圾话题互动栏目。线下宣传,联合街道、社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进万家”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手册或倡议书、设置咨询台等方式,面对面解答市民疑问,在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周边设置大型公益广告牌,强化源头宣传引导。同时,定期收集社会反馈,动态调整宣传重点,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城管、公安、交通联合执法,成立建筑垃圾联合执法工作专班,重点针对私设排放点、乱排乱卸等违规行为查处,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施工单位未备案、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形成震慑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部门: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黄鹏

联系电话:18609816992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