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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四次会议第0294号《关于提升农村卫生环境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5-09-17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四次会议第0294号建议的答复

秦亚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卫生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9个涉农区、县(市),115个乡镇(街道)、1315个行政村、2259个自然屯。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有4种模式:一是由区城管局直属环卫所管理(浑南区、于洪区);二是由乡镇(街道)直属环卫所管理(沈北新区、经开区、康平县);三是由市场化公司管理(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四是由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法库县)。全市现有农村保洁人员6545人、垃圾转运人员1337人。

二、工作措施

1.逐年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五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市和区县累计投入资金3.87亿元、社会资本投资6.74亿元,逐年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现有垃圾收集设施46058个、收集车辆4703台、转运车辆设备890台、垃圾中转站44座,在运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在建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目前,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行政村,全域生活垃圾通过区域协同集中焚烧处理,提前完成全省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现有农村文化广场1279个,周边公厕644座,设置率为50.35%;农村集贸市场130个,周边公厕77座,设置率为59.23%,以上大部分是旱厕。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及行政村现有水冲公厕123座。

2.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制定《沈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导则》,在农村地区推行各类垃圾先分流、生活垃圾再分类,发动村民先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庭院秧稞分开投放,再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定点贮存,村民自投自用,用于填坑垫道;逐步推行庭院秧稞不出院,村民在院内自行晾晒焚烧或堆沤处理。发动引导村民将可回收物出售换钱;厨余垃圾喂养畜禽;其他垃圾投放垃圾收集容器,或者袋装门前投放,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再集中转运焚烧处理,目前已设置建筑垃圾存放点1264个、庭院秧稞收集点2304个。通过实施各类垃圾分流、分类源头减量,缓解各镇村转运能力不足,转运经费短缺的现状。

3.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和路地共治总体部署,每年组织各涉农地区对村屯内、外公共区域,高铁、高速沿线开展日常巡查,常态化清理整治农村各类积存垃圾。市城管执法局对各涉农区、县(市)垃圾分类、垃圾收运情况实施季度全覆盖检查,每日制发问题清单,跟踪督办、限时整改,每月通报区县、每季度通报乡镇(街道)检查情况,对环境卫生较差村的乡镇(街道)包保责任领导通报批评。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县乡村属地主体责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常态化运行。

4.持续开展宣传动员。各行政村指定一名村干部,成立一个宣传队,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环境净化整治的重要意义。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上门宣传,发动村民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门前三包等区域积存垃圾,不随意丢弃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分类投放各类垃圾,主动参与和监督垃圾分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持续广泛宣传动员,村民环保意识有所增强,乱丢垃圾、混投垃圾现象正在逐步减少,有效改善了村屯环境。

三、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存在诸多短板”方面办理情况

1.继续实施补短板工程,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对垃圾收运设施更新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农村公厕等补短板项目。

2.环境净化整治与路地共治相结合,常态化排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按照省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和路地共治总体部署,组织各涉农地区对村屯内、外公共区域,高铁、高速沿线开展常态化巡检,全面清理农村各类积存垃圾,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执法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随意丢弃垃圾、非法倾倒有害垃圾等行为依法查处。

3.开展裸露垃圾点排查清理,防止农村生活垃圾裸露堆放。以方便村民投放为原则,合理规划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简易围挡)。对垃圾收集容器不足的村屯,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向村内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生活垃圾,或者发动村民在自家门前袋装投放垃圾,与村民约定时间,实行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防止生活垃圾裸露堆放。

4.持续推进各类垃圾先分流,实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在各村屯继续设置建筑垃圾、庭院秧稞存放点,按需配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5.建立环境卫生考评机制。督导各地区对乡镇(街道)及作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垃圾收运情况实施常态化检查,每日制发问题清单,限时督办整改,每月通报检查情况,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村委会定期对村小组或村内卫生区段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村小组或自然村对农村住户的垃圾倾倒和废旧物回收情况进行检查。

6.选树典型,深入开展宣传动员。选树垃圾治理效果好的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定期组织镇村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进行宣传复制推广,定期组织各地区互检、调研座谈等进行学习借鉴,加快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环境净化整治的重要意义,深入广泛发动村民主动参与和监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部门: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周军

联系电话:8684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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