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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四次会议第0104号《关于依法加强城市路灯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5-09-16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

四次会议第0104号建议的答复


张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城市路灯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路灯设施作为城市道路照明关键基础设施,已成为市民夜间出行、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保障。为实现我市道路照明精细化管理,道路照明质量对标国内一线城市,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城市道路照明智能化建设,持续开展更换高效节能LED灯具,解决“有路无灯”问题等工作,推进道路照明提质提标,增加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我市道路照明管理现状

目前,我市道路照明维护工作,市路灯局负责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五个城区市本级路灯管理维护工作,并受属地政府委托,负责浑南区、于洪新城、长白地区、苏家屯区的路灯维护工作。铁西区、沈北新区路灯管理维护工作,由属地政府自维管理。各地区路灯主要由区建设局或城管局负责规划建设。城区内路灯约23万余盏,LED灯具和节能灯具占比约70%,高压钠灯、考斯茂灯具占比约30%。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照明效果不佳。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道路照明质量,已对部分街路采用高效节能LED路灯替换原有高压钠灯,升级改造后效果显著,但存在部分区域街路仍采用原有高压钠灯灯具,因灯具老化等原因造成电能损耗、照明效果不佳。

二是路灯维护不及时。因我市道路照明维护工作由多部门负责,维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地区未采用智能监控系统有效对路灯设施实时监控,主动发现问题,导致维修响应滞后。

三是开关灯时间不准确。目前,我市市本级区域内路灯开启和关闭由路灯智能控制系统控制,通过光控(照度值低于30LX开灯,高于20LX关灯)与时控(结合日出日落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开启关闭路灯。但部分非市本级区域仍采用时钟控制仪方式开启关闭路灯,存在跑时的可能性,造成开关灯时间不准确。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提升照明质量。结合城市更新、街路改造等工作,持续推进我市道路照明提质提标,对现有的传统高压钠灯更换为高效节能的LED路灯。对标国内一线城市,一方面提升道路照度值,全面提升道路照明质量;另一方面,积极推进道路照明多功能杆改造,同时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

二是强化日常维管质效。目前,我市市本级区域内路灯维护工作已采用智能化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照明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路灯设施实时监控,路灯故障实时报警,利用GIS系统故障定位,缩短维护周期,严格按照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故障处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处理路灯故障、缺陷等问题。同时,已建立案件处置24小时值班制度,维护人员通过手机APP及时反馈值班人员故障处理结果,由值班人员向市民反馈,形成闭环管理。下一步,将推进铁西区、沈北新区等区域道路照明纳入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优化我市各区故障报修流程,利用智能化手段提高维护质量,严格按照故障处理时限处理道路照明问题,提升百姓满意度。

三是加强合理开关灯时限管理。借鉴我市市本级区域内开关灯管理模式,结合我市道路照明一网统管管理理念,逐步推进我市非市本级区域开关灯管理模式,应用路灯智能控制系统,通过光控(照度值低于30LX开灯,高于20LX关灯)与时控(结合日出日落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开启关闭路灯,实现道路照明统一控制管理。同步依托智慧城管手机APP,及时受理处置道路照明启闭、故障等问题,提升维管质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部门: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杜国军

联系电话:1330988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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