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0-11-27 责任编辑 | 周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鲍晓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投放能力持续完善。我市公共机构、社区(片区)正在开展有害垃圾箱、可回收物回收箱、其他垃圾箱和环保屋等投放设施建设。全市已投放有害垃圾箱1752个,完成率58.26%;已投放可回收物回收箱3347个,完成率66.55%;已建设环保屋676处,完成率78.15%。其他垃圾由环卫市场化企业负责日产日清。
2.收集、运输能力持续提升。光大环保和城投集团配备了88辆餐厨垃圾运输车,负责收运餐饮企业和公共机构食堂的餐厨垃圾,全市签约已达到6464家,日均收运量可达600吨。各地区通过有害垃圾箱和环保屋,累计收集有害垃圾1.8吨。全市7家再生资源企业配备224辆可回收物运输车、420辆电动收运车,已累计收运可回收物1.02万吨。全市12家环卫企业配备了1300辆垃圾运输车,日收集运输其他垃圾约6500吨。
3.末端处置能力建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推进有害垃圾末端处置项目建设,2个危废焚烧项目年处理能力共计5万吨,完全能满足我市生活源有害垃圾处理需求。大辛垃圾场、老虎冲垃圾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日均处理能力720吨,能够满足目前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需求。8家再生资源企业已建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5处,年处理能力达284.8万吨,能够满足可回收物处理需求。其他垃圾处置方面,大辛、西部焚烧发电项目2019年11月20日实现并网发电试运行,老虎冲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19年底投入运行,全市日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7500吨,可实现日产日清。
4.居民主要实行生活垃圾“三分类”模式。在居民小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开展分类工作,小区内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箱、可回收物回收箱和其他垃圾箱;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处有专人管理的环保屋,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居民注册积分、奖品兑换和暂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小区保洁人员将有害垃圾暂存箱的有害垃圾收集运送至环保屋,属地城管部门定时、定点将环保屋内的有害垃圾转运至区级环保屋;由再生资源企业对可回收物回收箱和环保屋内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并资源化利用;由环卫企业收运其他垃圾,运送至焚烧厂进行处理。
5.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我局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数据库,建立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分析平台,最终将实现生活垃圾可追踪、能溯源,居民、单位分类数据可采集、能分析,使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上数据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轨道。
二、下步工作安排
1.加快远郊地区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对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餐厨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扶持力度,争取在每个地区建立一套日处理能力10吨以上的餐厨垃圾处理场,由地区政府负责运营管理,提高涉农地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2.全面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会同市委组织部通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走进机关、小区、公共机构,亲身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广大市民提高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度。
3.总结厨余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经验,在居民区推广“四分类”。研究符合我市厨余垃圾处理的体系和办法,尽快出台可操作、可推广的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居民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4.以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为依托,全面督查考核。将逐步完善分类大数据服务内容,结合阶段性重点任务,对全年分类工作进行千分制考核,并通过分类片区排名、整街道排名、公共机构排名、财政供养人口排名等方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质性的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