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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441号《关于加大农村生产及生活垃圾处理再利用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4-07-10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栾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产及生活垃圾处理再利用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宜居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五年提升行动,以及“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持续实施补短板工程,逐年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目前,全市9个涉农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垃圾房)达到27744个、环卫保洁和小型垃圾收集车辆3756台、各类垃圾转运车辆设备1196台、垃圾中转站44座。近郊涉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分别是坐落在沈北新区的北部大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苏家屯区的南部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铁西区的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远郊区、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1座,其中7座已经停用并完成堆体包封覆盖,4座在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别是辽中区潘家堡生活垃圾填埋场、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康平县海州和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全市4个主城区和9个涉农区、县(市)的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在用的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4座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024年底,康平县日处理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建成并投入运行。届时,远郊区县的4座在用垃圾填埋场将停用并包封覆盖,全市城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送至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理,我市将实现全域生活垃圾零填埋。

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还未实现全覆盖,尤其是远郊区县缺口较大,需要逐年完善,力争在2026年基本补齐。2024年,我市利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3230万元,市和区县投资823.81万元,为9个涉农地区配备垃圾收集容器13894个、18立勾臂箱2个、3立勾臂箱175个、3立勾臂车6台、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311台、大中型垃圾转运车26台、垃圾中转站4座,目前正在招标采购,10月底前投入使用。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在农村地区采取各类垃圾先分流、生活垃圾再分类的方式,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先将农业秧稞废弃物、建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分开投放;再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出售换钱,厨余垃圾喂养畜禽,其他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收集容器。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美”)建设,逐年完善垃圾分类设施。2019-2023年,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为872个行政村配备了垃圾分类设施,共设置农业秧稞废弃物收集点1990、建筑装修垃圾收集点807个、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277442024年继续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13894个,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农业秧稞废弃物收集点、1个建筑装修垃圾存放点。力争在2026年底基本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情况

目前,全市9个涉农地区1319个行政村均指定了一名村干部,成立了一个宣传队,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上门宣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门前三包等区域的积存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分类投放各类垃圾,促进垃圾源头减量。2023年,各地区累计培训776次、参加培训17940人次,开展宣传4231次、覆盖114.46万人次。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培训170次、参加培训6038人次,开展宣传310次、覆盖32.62万人次。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动员,久久为功,逐步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的良好氛围,乱扔乱倒垃圾、混合投放垃圾现象正在逐步减少,垃圾源头减量正在稳步推进。

四、部门协作及监管考核情况

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人居办),成员单位有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在市人居办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每年对9个涉农地区生活垃圾收运情况实施季度全覆盖检查考核,每月对9个区县进行通报排名,每季度115个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排名。2024年,在市级考核基础上,强化区县级检查考核,将各区县对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运考核情况,纳入2024年乡村振兴赛道绩效考核内容。同时,针对环境卫生问题较多的行政村,对乡镇级包保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2个季度环境卫生问题较多的行政村,责成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乡镇级包保领导进行约谈;针对环境卫生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对区县级包保领导通报批评,对连续2个季度环境卫生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区县级包保领导进行约谈。通过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考核,压实县乡村属地主体责任,推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常态化运行。

五、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2018年,我市和平区等9个区的城区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了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化,并逐步辐射到农村地区。目前,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及浑南区部分涉农街道已经实行了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其他涉农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行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