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7-08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公共厕所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国“厕所革命”大环境下有了长足的进步,城区内全面消灭了旱厕,对厕龄较长的公厕进行全面翻建。2023年,我局开展了公厕精细化管理工作,通过全民参与最美公厕评比,选出了沈城20座最美公厕,对公厕日常管理有了较大推动。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公厕管理力度和设施维护”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公厕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精细化管理标准,实现公厕“干净、整洁、舒适、有温度”的目标,所有环卫公厕(环保公厕除外),必须设置除臭、通风、灭蚊、消杀等设施,冬季有温水洗手装置,并做到设备适时开启。
二是加大公厕检查力度。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公厕日常管理进行每日抽查,扩大公厕检查覆盖面。
三是采取投诉扣分机制。在每座环卫公厕中注明编号、投诉电话(024-86240005),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市民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对相关维护企业予以扣分(扣款)。
四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市民反映的景点、公园、市场公厕问题,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反馈给诉求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