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5-20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我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高位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格局,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工作。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问题,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就我市而言,无障碍设施建设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广泛更持久的进展下去。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努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一、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机制
充分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从宣传、规划、设计、建设、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发力,建立定期会议、监管调度、实地督查等推进机制,重点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园绿地、小区配套及特殊设施上完善建设,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残疾人保障发展规划,全力构建标准高、覆盖广、衔接顺畅的无障碍体系。强化高位推动、宣传引领,切实形成“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提升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好坏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街路更新工程等建设工作中,要统筹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要完全具有无障碍化设计,并纳入建设、检查、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完善已建成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提升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系统化,使其更加人性化、便利化,做到与周边无障碍设施匹配衔接,增强无障碍设施的适用性。
三、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检查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推进各职能部门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机制,推动法制化监督进程,我局与市残联积极配合,定期进行无障碍设施检查。聘请无障碍设施建设义务监督员,由残障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专家和施工图审查专业人士组成,在日常生活中对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监督,提出无障碍建设合理化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言献策,并把问题定期汇总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到位,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时曝光。
四、营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良好氛围
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力度,营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要同步推进各类配套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利用媒体矩阵广泛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形成人人都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者、维护者,让关心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