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5-10 责任编辑 |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德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低碳烧烤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集贸市场、进行生产加工、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搭建棚厦或者台阶等设施。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杂物。
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很重,暂时还没有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空间,市城管执法局今年将展开一系列市容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市容秩序“十乱”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除覆盖沿街楼面、公用设施上的张贴喷涂,强化“一查、二呼、三清、四罚”严管措施。对商家店铺(单位)和市民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商家店铺(单位)和市民的法律意识、文明素质,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
2.开展清理取缔露天烧烤专项行动。对夜间易发频发的露天烧烤点位,每晚进行巡查整治,确保不出现反弹。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露天烧烤、店外烧烤、店外生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实现“动态清零”。
3.开展清理整治占道经营专项行动。围绕学校、医院、地铁口等重点场所和高峰时段,开展巡查整治。加大检查频次,采取重要点位定点值守等方式,坚决防止前清后乱等问题发生。
4.从即日起至5月末,我市还将开展春季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按照“抓早、抓小、抓严”的原则,保持市容环境整治高压态势,开展逐街清理整治,强化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对占道烧烤、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市容问题实行台账销号整治,坚决遏制天气转暖后市容问题反弹苗头,5月底前明显改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