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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0075号《关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市政维护经费确实落实到位提高道路排水维修养护费标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3-05-05 责任编辑 |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韩艾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市政维护经费确实落实到位提高道路排水维修养护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市政道路、桥梁维护费现状

我市目前市政道路、桥梁维护费标准为2010年核定,其中主次干道5.68元/平方米、支路及以下道路3.3元/平方米、桥梁维护费15.25元/平方米。2022年,原市级管理的33条道路全部下放区级管理,全市市政道路均由属地区政府作为管养主体。2022年之前,非财税独立区维护费实行市区配比制,自2022年起,非财产税独立区维护费不再执行市区配比,以2020年城建维护计划为基数不变,维护费增减由区级自行安排。

二、关于“提高市政设施维护费,并督促市政维护经费确实落实到位,以保证市政设施的精细化维护,提高城市总体形象”方面的办理情况

1.着力建立完善我市道路养护工程体系。分类建立道路改扩建、大中修、日常维护三级道路养护工程体系和评价标准,确保道路养护方式得当、周期合理,避免出现集中破损情况。每年10月底前根据道路评价结果,制定次年道路改扩建、大中修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2.对不同级别维修养护独立安排资金来源。2023年,计划对52条破损较为严重的道路进行中修(整体铣刨盖被)、对309条背街小巷进行升级改造(背街小巷微更新),资金来源为地债,不占用城建维护计划资金。对其余街路使用维护计划资金进行局部铣刨盖被和日常维修养护,经测算,可对各区提报的2023年日常维养计划进行全面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市建立科学规范的道路维修养护体系、多渠道积极筹措道路中修及背街小巷微更新资金、确保日常维护资金专款专用,多层次、多角度发力,以市政设施安全、完好为目标,推动我市市政设施面貌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