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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390号《关于拆除人行道上违规设置路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0-06-30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倪琛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人行道上违规设置路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治人行道私设路障及占道经营

2018年开始,我局结合市政府工作部署,每年均开展道路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组织街道办事处与商家业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商家业户(单位)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对群众反映较多、影响较大的门前三包问题,依法严格处罚,推进门前三包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和长效化。二是联合执法整治,采取全市统一行动与各区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年持续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我局统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强化对口区属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驻区执法分局、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全面清理取缔私设路障、占道经营、停车占道等市容环境问题。三是从严整治查处,全市统一整治标准。对私设路障,予以清理拆除;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暂扣经营工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四是台账销号整治,动态管理,每月更新。各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台账,逐个登记街路、详细地址、具体问题、发生时段、整治责任人,我局对台账问题逐个检查复核,对遗漏点位进行补充,并对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关注和督办。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在取得一定效果的同时,也存在覆盖面不足、整治效果反弹等问题,我局将以落实代表此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相关整治工作。一是压实责任,对各区市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将结果列入城市管理方面绩效考核指标。二是持续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市容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提高整治工作效率,推动市容环境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

二、强化道路维修养护日常监管

为确保城市道路完好,我局在日常维修养护的基础上,每年春秋开展两次市政道路集中整治,针对路面破损、检查井沉陷、边石倾斜、人行道方砖缺失、道路边栏损坏以及桥梁出现的防撞墙、栏杆、隔音屏损坏等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我局也在不断加强应急抢险和道路挖掘方面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回填验收以及路面修复实行定期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未按规定时限恢复和恢复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进行整改。

三、加强社会宣传舆论监督

一是全面发动宣传,印制《市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提示单》,按照法律法规,对私设路障、违规占道等各类市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对其违法后果进行说明提示,逐户进行发放,宣传教育商家、单位、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沿街商家业户、企业单位自觉整改存在问题,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市容环境。二是开设“沈阳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市民发现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可通过“沈阳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将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一键”上传,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第一时间受理、督办整改并对市民进行反馈。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沈阳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提高注册覆盖率,探讨对反映属实的问题进行奖励等方式,发挥其在市容环境整治的桥梁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