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7-07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雷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两侧摆放车档地桩地锁或破旧物品占用公共停车区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城区临街商铺停车位管理,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强破旧物品占道摆放占用停车位的管理,杜绝公共区域停车位占为己有”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三方面措施开展整治工作。
一、制定方案建立台账
四月初,根据市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沈阳市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商铺占用停车位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并纳入到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作中。
二、开展专项整治
各道路管理部门组织维养企业,利用4个月时间,按照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并逐项销号。各驻区执法分局开展地桩地锁整治,严格查处商铺门前私设障碍物占用停车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结束后,我局将对全市慢行系统包括商铺门前停车位占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
三、加强日常治理,畅通举报渠道
小区临街商铺门前空间为小区物业管理,针对商铺违规占用的停车位,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进行打击。日常监管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定人、定时、定区域、定标准,加大巡查频次,发现沿街门市违规圈地设置的地桩地锁立即上报,组织专门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市民也可通过“12345”“12319” 热线平台举报门前圈地占用停车位问题,我局将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组织人员进行清除。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