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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466号《关于建立绿化树木管护导则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2-05-20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朱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绿化树木管护导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基础设施为重要抓手,按照“以园美城、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文化城”的要求,开展大规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的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和文化品质,努力使城市更有活力、有品位、有颜值、有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我市于2020年出台了《沈阳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对养护工作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出台了《沈阳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沈阳市行道树种植技术导则》《沈阳市绿篱养护技术导则》《沈阳市园林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导则》,对树木的灌溉、施肥、修剪、枯死植株处理、补植、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按照我市部门责任分工,公共区域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由市、区两级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居住区内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由房产部门或物业公司负责。由于房产部门的绿化养护力量相对薄弱,确实存在部分居住区绿化养护不到位,管理不精细情况。为改善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据了解和平区在区政府的努力下,率先尝试由园林绿化部门接管非物业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全面改善和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形象,我局作为园林绿化养护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责,全面加强全市园林绿化,特别是非物业小区园林绿化养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转办相关问题,并结合月度考核排名,提高各地区对相关问题的重视程度,努力改善市民百姓的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