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园林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343号《关于一镇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厂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2-05-15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东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一镇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村地区涉及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经开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9个区县(市),116个乡镇(街道)、1345个行政村(社区),3819个自然村组。目前,农村地区现有保洁和垃圾收集人员7605人,环卫保洁车辆2266台,垃圾清运车辆1124台,垃圾池、垃圾桶等收集设施3.86万个、垃圾中转站3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1座,协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焚烧厂3座,年清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47.16万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2019年以来,我市采取全面推动、示范引领的方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已累计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540个。目前,我市农村地区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模式,因地制宜建立各地区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浑南区、于洪区采取设立直属环卫所方式;沈北新区、经开区、辽中区、康平县由乡镇(街道)组织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方式;苏家屯区、新民市、法库县采取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方式。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行农村垃圾“先分流、再分类”。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各类垃圾“先分流、再分类”模式,先将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产生的秧棵秸秆、畜禽粪便等各类垃圾进行分流处置,再对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其他垃圾进行五分类处理。初步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以厨余垃圾为主的易腐垃圾就地转化、有害垃圾收集后暂存统一处理、建筑垃圾村内综合利用、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分类处置模式,努力做到垃圾不出院、不出村,有效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

2.因地制宜建立区域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根据4个远郊区县(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即每个行政村设置垃圾收集房,每个乡镇配备小型垃圾转运车,每个区县(市)规划建设2-3处大型垃圾中转站,中转站的总日转运能力覆盖整个区域。2022年,结合“美丽庭院、美丽村庄、美丽田园”建设,为332个垃圾分类示范村配备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为4个远郊区县10个美丽田园创建乡镇的121个行政村配备267台电动垃圾收集车、121个分类垃圾收集房,10台垃圾转运车;为4个远郊区县建设8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其中,辽中区分别在潘家堡、满都户、朱家房垃圾场院内各建设1座。力争在2025年底前,逐年补齐远郊区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短板。

3.构建适合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目前,我市农村地区垃圾填埋场趋于饱和,正在采取区域协同处理的方式,将辽中区城区和东北部地区生活垃圾、新民市南部4个乡镇生活垃圾送往沈阳西部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法库南部地区生活垃圾送往沈阳北部光大焚烧发电厂进行协同处理。预计2025年底前,新民市和辽中区联合建成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在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联合建成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在康平县。届时,我市4个远郊区县(市)生活垃圾全部采用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