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5-10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垃圾残土私排乱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2021年3月,市城治办下发了《沈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从部门职责、源头管理、运输管理、处置核准、消纳管理几个方面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持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乱排乱卸、污染路面、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按照《沈阳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我市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实行纳入清单目录制管理,要求车辆安装定位和推拉式密闭装置,未纳入清单目录运输车辆禁止在我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纳入清单目录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纳入清单目录运输企业73家,运输车辆3645台。
2.强化运输源头监管。加强与城乡建设、房产、环卫等部门的联系,规范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现场7个100%标准组织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密闭运输。同时,与各环卫企业联系,建立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环卫举报微信群,鼓励环卫企业对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环卫工人覆盖广、发现早的优势,从运输源头做好监管。2021年,共接收处理环卫举报案件212件,按照奖励举报规则,对符合条件的举报案件给予奖励。
3.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17年,按照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要求,我市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权由市级下放至各区,因末端消纳等问题,各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一直未开展,导致建筑垃圾无序排放。为解决此类问题,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区绩效考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各区已全部建立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体系,开通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2021年,各区共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73件,核准处置建筑垃圾1400余万吨。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执法查处力度,市城管执法局于2019年底成立了散流体运输执法分局,负责散流体物料运输、排放执法查处工作。散流体运输执法分局成立以来,积极开展相关案件的执法查处工作。两年来共查处沿途洒落、污染路面、未密闭运输、乱排乱卸等案件735件,处罚773.02万元。
5.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水平,我市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2021年已建设完成“沈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平台”,所有纳入清单目录企业、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日常监管,我局以“一网统管”建设为契机,建立渣土车监管场景,强化智能监管。
1.深化运输车辆管理。进一步深化运输车辆日常监管,成立由执法大队和渣土车监管服务方组成的车辆管理专班,重点对车辆密闭破损、定位装置不在线等问题监管,依法查处车身不洁等违规问题,并将相关问题纳入对各运输企业的考核。
2.实施智能化监管。按照“一网统管”总体部署,推进“控渣土”场景建设,通过打通公安、交通、城乡建设、执法、营商等部门信息资源,全面梳理3600余辆备案车辆轨迹信息、公安安管平台9000路公安卡口图片、一体化平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并对信息资源赋予AI算法,智能发现未密闭运输、疑似装卸点、定位异常、未经核准车辆,实现渣土运输全流程、实时动态智能监管。
3.做好源头管控。联合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施工工地源头监管,明确施工工地管理责任,落实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公示制度,要求施工工地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加强对工地周边道路环境的保障,安排保洁人员及洒水车辆配合做好工地出入口市容环境卫生,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4.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全市施工工地运输情况,组织各驻区执法分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乱排乱卸、污染路面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同时,不定期联合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5.落实日常考核机制。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纳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考核细则,对各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乱排乱卸监管、末端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