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04-03 责任编辑 | 来源 |
阚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城市道路洒水车的具体操作规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实行机械和人工组合作业方式,机械作业中主要包括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道路冲洗作业、道路刷洗作业和洒水降温降尘作业。2018年,我市实行了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将我市九城区的环卫作业项目全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环卫企业进行规范化作业。为保障环卫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3月12日制定印发了《沈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标准》,标准中明确了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的标准和要求。我市每年4月l日至l0月3l日每日9:30-16:00时间段作业,一、二级道路每日作业不少于4次。遇有雾霾、高温等特殊天气,根据空气污染等级适当增加洒水作业频次1-2次。标准中还对车辆作业行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车速应不超过20公里/小时;二是合理调整喷水装置和角度,确保冲洗质量;三是有效避让行人和车辆;四是每日9:30-16:00进行洒水作业,避让早晚交通高峰期。同时,我市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在气温低于4℃时,全面停止湿式作业,包含湿扫、刷洗、冲洗和洒水作业。我局现在根据市场化改革运行情况,对发现的机械化作业不规范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机械化车辆作业纳入到考核范围,并研究制定环卫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以全面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同时,我们也设置了86849429、86849427两部环境卫生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市民反应的各类环境卫生问题。
我市园林绿化市政作业车辆主要为水车、药车,用于为园林植物补水打药。鉴于园林植物特殊性,冬季不进行补水打药工作,园林绿化作业车辆不存在上路行驶情况。夏季我市园林绿化补水打药时段为上午5:00-6:00,下午15:00-16:00,已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园林绿化作业车辆的管理,避免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上路,坚决杜绝园林绿化作业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