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03-11 责任编辑 | 来源 |
倪琛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人行道上违规设置路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行道违法占道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6月以来,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问题,结合全市创卫工作,沈阳市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人行道违法占道行为清理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清理整治各类人行道违法占道问题2892件,其中,拆除违法建筑及构筑物229件,拆除占道岗亭17件,清理占道摆卖堆放521件,清理商贩摆摊占道1837件,清理违规广告牌匾灯箱262件,清理流动餐车13件,拆除占道宣传栏1件,整治清理其他问题12件。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违法行为。
2018年6月份,沈阳市组织各地区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2018年辽宁省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全市核心地区人行道上不符合城市规划、没有规划审批手续、有碍城市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摸排,共排查出各类违法占道行为3037件,其中,违法建筑类246件、占道摆卖堆放528件、违规广告灯箱266件、商贩摆摊占道经营1872件、各类占道岗亭92件、流动餐车13件、占道宣传栏1件、其他问题19件。
2.集中整治违法行为。
全市上下立即展开行动,大力整治人行道违法占道行为。和平区将拆除违建作为重点任务,基本实现重点街路内违建清零;铁西区对重点点位采取“全天候”值守式整治,坚决杜绝问题反弹;苏家屯区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与沿街商户签订“三包责任状”;沈北新区对马路市场予以全面取缔,使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法库县协调交通局、交警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客运站等重点枢纽进行集中整治。各地区将人行道违法占道行为整治与沈阳市创卫工作结合,因地制宜,使人行道违法占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3.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9月17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人行道违法行为整治调度会议,再次强调了人行道违法行为整治的重要性。各区严格落实会议部署,继续严控流动商贩、店外堆放等违法占道动态问题,避免反弹,同时继续加大对各类静态问题的整治力度,实现人行道违法占道行为整治常态化。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各地区整治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各地区尽快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三、下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在巩固动态问题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静态问题的整治工作。
1.去年整治重点为交通枢纽及重点街路等核心地区,今年将对全市侵占非机动车道的静态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各类占道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底数。
2.结合我市拆违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各类违法占道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规范整治。无规划审批手续的、影响行人通行的一律予以拆除。非盈利性、公益性、确有保留必要的,在统一外观样式基础上,由设立单位或管理单位统一报规划部门登记备案,予以保留或重新选点。
3.加强日间巡查,对新增侵占人行道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拆除。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