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8-03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长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整治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方面办理情况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化结构影响,我市城乡环境差距明显,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突出。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2008开始,市委市政府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通过建设农村环卫基础设施、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和垃圾转运制度、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投入运行经费等措施,逐步补齐农村垃圾处理短板。目前,我市农村地区环卫队伍达到9258人、保洁车辆4337台、转运车辆设备1698台、各类垃圾收集设施4.2万个、垃圾中转站95座。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各有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接收处理县城和农村生活垃圾;近郊区的老虎冲(苏家屯区)、大辛(沈北新区)、西部(经开区)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处理我市城区和近郊区农村生活垃圾,15座垃圾场的设计日处理能力完全满足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市城建计划每年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优先保障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需要。
对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标准,我市农村垃圾处理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远郊区、县(市),主要体现在清扫保洁标准低,收运流程不统一,设施设备不齐全等。为此,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统一工作标准,提高作业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环卫作业质量,我局对照城区环卫作业标准,重新制定了农村环卫作业标准及考核标准,并纳入《沈阳市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发至各涉农区县(市)。为执行好工作标准,今年我局将强力推进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屯社区4级监管考核体制建设,即市对区县(市)、区县(市)对乡镇街道实行月度考核,乡镇街道对村屯社区、村屯社区对保洁员实行日常考核,实行环境卫生问题督办单、月通报、季排名制度。区县(市)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区县(市)党委、政府报告各地区、各乡镇街道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运行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考核,推动各地区、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再造工作流程,推广成功经验。从今年开始,我局将统一农村垃圾收运工作流程,大力推广“扎袋投、上门收、密闭存、及时运”的成功经验,宣传引导村民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扎袋后放置在自家门前或垃圾收集容器内,要求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单独密闭存放,定期转运到垃圾场处理。
3.增补设施设备,缩小城乡差距。借助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契机(2021年-2025年),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逐步增补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铲车等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设备,在每个村屯建设1座垃圾房,大的行政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2-3座垃圾房等垃圾收集设施,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要。
4.深入广泛宣传,增强环保意识。组织各涉农地区通过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干部包户,发挥妇女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建立村规民约,发放一封信,利用村内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逐步增强广大村民环境保护和爱护家园意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治理,自觉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
二、关于农药瓶残留污染方面办理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7号)。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农药生产经营者责任、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贮存、处置以及费用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农资(农药、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沈农质发〔2020〕167号)文件,该处置方案中明确了属地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原则。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与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合同,集中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共计37.16吨。今年财政再安排预算资金90万元,用于解决9个涉农区县(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经费不足的问题,目前主要工作还是试点试行阶段,今年,辽中区承担了辽宁省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试点县建设,待回收处理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市进行推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