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园林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128号《关于垃圾分类从家庭校园社区企业等联合做起在沈阳市全面普及推广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0-06-15 责任编辑 | 周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从家庭校园社区企业等联合做起在沈阳市全面普及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社会宣传。我局与《沈阳日报》合作成立全媒体工作室,全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集中宣传月,多次在《沈阳日报》、《沈阳晚报》专刊报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成立讲师团,进行专场培训等活动,多角度、多方位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开展了“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答题活动”, 网站访问量达300万人次;筹划“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图片展”,重点打造“分类时尚达人”、“分类服务先锋”、“分类绿色使者”、“分类明星企业”等分类典型,会同市教育局完成了全市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的编印工作。在学校和社区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活动,“小手拉大手”作用显著增强。通过多措并举,全线压上,积极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全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持续提升。

2.投放能力持续完善。我市公共机构、社区(片区)正在开展有害垃圾箱、可回收物回收箱、其他垃圾箱和环保屋等投放设施建设。全市已投放有害垃圾箱1752个,完成率58.26%;已投放可回收物回收箱3347个,完成率66.55%;已建设环保屋676处,完成率78.15%。其他垃圾由环卫市场化企业负责日产日清。

3.收集、运输能力持续提升。光大环保和城投集团配备了88辆餐厨垃圾运输车,负责收运餐饮企业和公共机构食堂的餐厨垃圾,全市签约已达到6464家,日均收运量可达600吨。各地区通过有害垃圾箱和环保屋,累计收集有害垃圾1.8吨。全市7家再生资源企业配备224辆可回收物运输车、420辆电动收运车,已累计收运可回收物1.02万吨。全市12家环卫企业配备了1300辆垃圾运输车,日收集运输其他垃圾约6500吨。

4.居民主要实行生活垃圾“三分类”模式。在居民小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开展分类工作,小区内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箱、可回收物回收箱和其他垃圾箱;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处有专人管理的环保屋,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居民注册积分、奖品兑换和暂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小区保洁人员将有害垃圾暂存箱的有害垃圾收集运送至环保屋,属地城管部门定时、定点将环保屋内的有害垃圾转运至区级环保屋;由再生资源企业对可回收物回收箱和环保屋内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并资源化利用;由环卫企业收运其他垃圾,运送至焚烧厂进行处理。

二、下步工作安排

1.全面改进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借助《沈阳日报》全媒体工作室平台,整合市区两级宣传资源,通过沈报全媒体(报、刊、网、端、微、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宣传工作。引导市民、中小学生,感知分类全程。每月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市民群众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网上答题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知晓率。

2.全面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会同市委组织部通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走进机关、小区、公共机构,亲身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广大市民提高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度。

3.总结厨余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经验,在居民区推广“四分类”。研究符合我市厨余垃圾处理的体系和办法,尽快出台可操作、可推广的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居民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4.加快推进部分行业分类工作进程。指导市国资委、工信局、文旅局、市场局和各区政府继续采取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做好行业指导工作。加速推进工业企业、宾馆酒店、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尽快实现各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