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03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洒水车辆洒水时间段及洒水方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洒水车的作业时间
市城管执法局于2018年3月12日制定印发了《沈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标准》,标准中明确了道路洒水降尘作业的标准和要求,我市每年4月l日至l0月3l日每日9:30-16:00时间段作业。一、二级道路每日作业不少于4次。遇有雾霾、高温等特殊天气,根据空气污染等级适当增加洒水作业频次1-2次。还对车辆作业行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二是合理调整喷水装置和角度,确保洒水质量;三是有效避让行人和车辆;四是每日9:30-16:00进行洒水作业,避让早晚交通高峰期。同时,我市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在气温低于4℃时,全面停止湿式作业,包含湿扫、刷洗、冲洗和洒水作业,防止因湿式作业结冰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二、规范洒水作业,防止喷溅车辆和行人
代表在建议中提出“洒水车作业有时速度过快或不匀速喷洒,会喷溅经过车辆和行人,甚至给会造成车辆损伤”问题。我们发现一些环卫企业在组织洒水作业时不严格、不规范,多出现以冲代洒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市城管执法局结合环卫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大提标,专门制定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导则,明确了日间洒水作业均采用雾状喷洒作业,严禁高压对冲作业,并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尽全力为市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出行环境。
三、加大污染区域执法管控和作业频次
目前,我市道路污染主要以建筑施工现场周边、市政道路施工现场以及散流体运输车途径的弯道、坡道等易洒落区域。洒水车进行作业时,遇到灰尘比较大的路段,可以增加喷洒次数。为有效解决各类道路污染问题,我市正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施工工地“七个百分百”,严控施工现场污染问题。我局建立了“散流体车辆运输污染问题群”,充分借助环卫工人覆盖面广、作业时间长的优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污染、车辆洒落污染等问题,为执法队伍第一时间提供案件来源,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罚。同时,市环卫部门也制定了《沈阳市环卫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的道路清扫保洁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照市蓝天办制定的污染管控措施,对重点污染区域实行每日早8时至晚5时每小时洒水降尘1-2次的要求,最大限度控制城市道路污染问题。同时,我们也设置了86849429、86849427两部环境卫生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环境卫生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