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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78号《关于推行“生活垃圾收费”助推城乡环卫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4-11-15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孙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生活垃圾收费”助推城乡环卫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7月,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开始启动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2018年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交由市发改委制定收费政策,但因全市范围内的机构改革等综合因素,相关工作未能如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一、工作进展情况

    随着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逐渐增多,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项目陆续投入运行,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迅速提高,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压力逐年加大。2020年6月,市发改委再次启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工作,按照定价程序,完成了成本监审及调研测算,拟定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方案。2021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填埋处理改为焚烧处理,因此重新启动了成本监审,并于2022年8月审核结束。2023年,市发改委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并赴深圳、长沙、宁波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方案。

    二、下步工作安排

    此项工作一直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我局在业务方面给予全力配合。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属于市政府重大定价项目,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配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力争早日出台收费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