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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63号《关于做好春季绿化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4-11-15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双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春季绿化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致力于改善城市园林绿化现状,以建设“北方特色公园城市”为目标,遵循“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思想,坚持“高品质、精益心”的工作要求,构建“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大都市。

    一、关于“提高种树工程质量,强化监督”方面办理情况

    在树木栽植管理上,我市持续强化种植穴标准,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疑难栽植路段进行现场踏勘,研判树木栽植标准。充分做好植树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地上地下及周边情况,特别是地下管线的分布、施工场地土壤情况,以及交通、水源、电源情况。树穴规格尺寸按照主干路长×宽×深不应小于 1.2×1.2×1.0(米),次干路、支路及街巷路长×宽×深不应小于 1.0×1.0×1.0(米),底口尺寸不得小于上口尺寸。同时,根据新植和补植树种,选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树木栽植指导工作。

    二、关于“探索选栽苗木或在树坑里栽植适宜灌木”方面办理情况

    我市春季植树有严格的规定,按照树木栽植标准,4月末,完成大部分落叶乔木的栽植;5月上旬,完成针叶树和花灌木的栽植。裸根苗木起挖的根系幅度按照落叶乔木胸径的7~10倍;落叶灌木为苗木高度的1/3左右。尽量保留护心土,保护大根不劈裂,多保留须根。带土球苗木按照乔木土球直径应为树木胸径的8-10倍,灌木土球直径为苗高的1/3左右,土球厚度是土球直径的4/5左右。严把“选苗、挖苗、运苗、挖坑、换土、修剪、栽植、支撑、保湿、浇水”十个环节。科学安排挖苗、挖坑和栽植进度,确保苗木到场后及时栽植,及时支撑,及时浇水,提高苗木成活率。

    三、关于“充分考虑商家店铺需求,避免妨碍日常经营”方面办理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充分考虑周边人群、商家需求等因素,若周边商户较少、人流不密集、踩踏不严重,以补植绿篱或补种草坪为主,若人群活动频繁、踩踏严重,更换为硬质铺装。《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植树木,并可以处所移植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在树木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以及剥损树皮、树干、挖根或者随意摘采果实、种子、损毁花草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向树木旁或者绿地内排放、堆放污物垃圾、含有融雪剂的残雪,以及喷撒、倾倒或者排放有害污水、污油、融雪剂等影响植物生长物质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关于“树间距较密,树坑暂时不要继续栽种树木”方面办理情况

    今年年初,我市针对青年大街国槐进行“抽稀”53株,即对两株生长茂盛的大树中间夹的一棵小树进行移植,从而有利于两株大树更好的生长,同时还将中间的小树栽植到有用的地方。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们也会根据树木生长环境,采取摆放花箱、铺设彩色基质、栽植耐阴地被、不适合植物生长的进行硬质铺装等多种方式进行解决。

    五、关于“过高行道树下慎重栽植灌木,科学分析及时调整方案”方面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宜砖则砖、宜草则草、宜篱则篱”的原则指导各区开展绿化工作。遵循一街一策,强调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景观良好、特色鲜明、经济节约、韧性安全。城市绿化的立地条件较为复杂,时常会出现不能满足植物正常生长的情况。因此,选择耐寒、耐瘠薄,抗逆性强的树种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不同的立地条件和环境特点,形成稳定的绿化景观。不适合树木栽植的,我们采取铺草或硬质铺装等形式,选择合适的方案,切实做到低成本建设、低成本维护。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春季绿化工作要点,指导全市街路绿地、公园广场的绿化建设。同时,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加强日常巡查,保护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园林景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