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11-15 责任编辑 | 张博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叶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有关市政施工和作业管控 促进排水系统稳定运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路面施工技术把关不严,日常巡查不到位”方面办理情况
(一)加强道路巡视检查。一是增加巡视频次。特别是在交通繁忙路段和坡道区域,加大巡视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问题;二是扩大巡视范围。除了对路面的日常检查,还加强对隧道、桥梁等市政设施的巡视,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工作;三是提高巡视质量。要求巡检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道路建设和维护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巡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二)处理路面沉降隐患。一是快速响应。一旦发现路面沉降隐患,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制定处理方案;二是有效处理。根据沉降程度和原因,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如修补、加固或重建等,确保道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三是跟踪监测。处理完毕后,将对处理区域进行持续监测,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修复路面低洼问题。对于较小的低洼处,采用补坑方法进行修复,包括清理、填补和压实等步骤,确保路面平整。对于较为严重的低洼问题,将考虑进行整体重铺处理,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优质材料进行施工,确保道路的平整度和耐久性。对于低点不在雨水收集口处,在道路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坡度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对设计进行调整,确保雨水收集口的位置设置在道路的最低点,以便有效收集并排出雨水。针对因排水不畅导致的低洼问题,我们将协调排水部门,优化排水系统,加强排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出,防止积水现象的发生。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了保障道路的安全与畅通,我们还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道路的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道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环卫扫保作业不规范”方面办理情况
按照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市、区、企三级监督检查制度,构建多维度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体系,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督检查体系,稳步提升监督检查能效,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一)加强监督检查作业流程。市、区环境卫生监管人员,企业自检人员,增加街路监督检查频次,对违反环境作业规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一是严禁环卫作业人员将垃圾、烟头、枯枝、树叶等杂物倾倒在绿化带或下水井中;二是在冬季除运雪工作中,严禁积雪下井,一经发现将对违规操作的区、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三是市、区环卫业务部门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监督举报,倾听市民意见建议。
(二)加强道路保洁垃圾收集。按照各等级街路清扫作业规范,组织人员清理树坑内、人行道、居民区周边、街巷路的垃圾、杂物,增加巡回作业频次,提升街路环境卫生质量;强化生活垃圾收集,根据季节特点和居民生活垃圾产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垃圾收集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加强降雨天气环卫作业。根据气象预报,在降雨前组织人员清理街路排水井口周边垃圾杂物,避免对排水造成影响;雨后及时组织开展打水作业,及时清除枯枝落叶、白色垃圾等污染物,迅速恢复街路环境卫生面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