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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6年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8-04 责任编辑 | 梁园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2026年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公示


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沈阳市2026年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发布、实施、运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战略要求,推动我市环卫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环卫行业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人居环境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理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构建“作业专业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环卫作业运行体系。方案明确了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明确作业服务内容、强化履约全过程管理等主要任务,规定了环卫作业服务期限统一设定为3年、一线环卫员工全部接收并落实工资福利(月最低工资最高上浮30%)、新能源设备占比目标30%、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85%等核心指标。特针对本方案的制定、发布、实施、运行涉及的利益群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公示期

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2日(共计7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本实施方案有关的各区环卫主管部门、人社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现有及潜在意向环卫作业服务企业,一线环卫作业人员,临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及广大居民群众等公众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围绕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发布、实施、运行四个阶段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内容的意见及建议(重点针对新老企业交接过渡、环卫工人转隶安置与薪酬保障、区级经费保障能力、作业标准与考核机制、装备升级与智能化应用等实操条款)。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提出。

五、评估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爽

联系电话:13998361834

六、评估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单位:辽宁蓝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24-88537685

电子邮箱:lnltfdc@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