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8-04 责任编辑 | 梁园园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新一轮环卫作业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 号)、《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 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沈阳市新一轮环卫作业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对该指导意见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概况
为促进我市环卫行业市场健康发展,大力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效提档升级,构建“一体化、专业化”作业体系,优化环卫运行机制,推动环卫作业质效全面提升。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沈阳市新一轮环卫作业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特针对该指导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公示期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该指导意见有关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等公众群体。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指导意见的态度;
2.该指导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该指导意见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4.公众对该指导意见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联系。
2.公众对该指导意见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提出。
五、评估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蓝飞
联系电话:15640332749
六、评估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单位:辽宁蓝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24-88537685
传真:024-88534366
电子邮箱:lnltfdc@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