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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照明设施有序节约用电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 2021-10-02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关于照明设施

有序节约用电的工作安排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配合执行沈阳市有序用电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电力有序安全供应,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现对我市景观照明设施执行有序节约用电事宜安排如下:

一、关闭景观照明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暂时关闭;各区职能管理部门主动对接企业自建设施产权单位,倡导有序节约用电管理,落实暂时关闭要求。国庆节不安排灯光秀表演,如有城市重大活动按要求实施宣传亮灯。

二、优化功能照明亮灯范围。市路灯局对维护区域25条街路路灯予以单侧关停(明细附后),21处公园、广场、桥梁等功能性照明设施正常点亮。区属自维路灯和其他功能性照明设施结合供电线路实际,实行单侧或减半照明。

三、关闭电子屏及灯箱广告用电。各区职能管理部门主动对接企业,倡导关停电子屏及灯箱广告设施。全市所有大型电子屏及灯箱广告设置单位,要积极响应市有序用电要求,主动配合关停广告设施,减少我市用电负荷。

诚挚呼吁全市电力用户自觉参与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积极配合执行到位、科学安排用电计划。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日

 

市级维护路灯单侧关停街路明细

 

东二环、东望街、东北大马路、沈铁路、市府延长线、市府大路、北顺城、万柳塘、文化路、南北快速路、崇山路(望花街-塔湾街)、昆山路(松花江街-塔湾街)、黄河大街(昆山路-白山路)、南京南街(工农桥—雪莲街)、胜利南街(胜利桥-雪莲街)、胜利大街(市府大路-胜利桥)、南二环(青年大街-西站)、西二环(西站-大成桥)、沈大路(零公里-李官高速口)、南五马路(胜利大街-南湖桥)、南八马路(胜利大街-方型广场)、文化路(南湖桥-彩塔街)、和平大街(市府大路-砂阳路)、十一纬路  北二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