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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执法分局对除雪不及时单位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 | 2021-11-12 责任编辑 | 周旭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面对沈阳的首次强暴雪天气,为确保居民安全出行,皇姑区执法分局全体人员进入“应战”状态。在做好辖区除雪工作督促检查的同时,主要负责带队对除雪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同时,集中力量对主次干道、人行道等部位的积雪冰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沿街商户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动、监督沿街商户完成好门前三包扫雪工作。不少临街单位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规定,面对执法部门开出的责令改正通知置若罔闻,拒不改正。1110日,皇姑区执法分局对未及时除雪的2家单位开出今冬第一批罚单。

《沈阳市城市除雪规定》明确规定,白天雪停后,社会化除雪责任单位应在雪停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应在第二天9时前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对社会化除雪责任区域及门前三包等地区雪停后24小时内未清除完毕的单位,进行处罚。

119日,皇姑区执法分局三台子执法科在巡视中发现,黄河北大街有2家商户未按规定时间清扫门前三包区域内积雪,面积各约为10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111107时前清除积雪。20211110日上午,执法人员复查发现,两家商户未按规定进行除雪,依据《沈阳市城市除雪规定》第十五条(二)项之规定,分别对两位当事人杨某,周某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并清除了积雪。

供稿:皇姑区执法分局

审核: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