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01-31 责任编辑 | 来源 |
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屡禁不止,且执法刚性程度不高,历来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杨佳红提出建议,建立城管和交巡警联合执法机制,城管执法人员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查处,同步录入交巡警处罚系统,从而破解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难问题。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处2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城管部门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处罚仅可罚款,手段单一,且缺乏强制措施。”杨佳红说,此前,有的区尝试对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进行锁车,但这一做法法律依据不足且易引发拥堵等更多问题,执法刚性亟待提升。
“要解决这些痛点,如果采取修改法律法规的方式,成本太高,耗时太长,且不符合推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改革趋势。”杨佳红认为,目前比较合理且有经验可借鉴的方式,是建立城管和交巡警联合执法机制,城管执法人员对占用人行道等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查处,同步录入交巡警处罚系统,城管执法人员使用执法终端设备采集违法信息,现场打印处罚告知书,张贴于违停车辆上,同时将违停执法图像和信息通过集成系统审核后导入交巡警执法系统,与交巡警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同等对待,实现对违停执法信息的联网处理,从而破解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难问题。
杨佳红同时建议,打通车主办理违停处罚的渠道,违停车主在收到罚单或短信等通知后,可自行选择前往城管部门或交巡警部门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