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6-10 责任编辑 |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朱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沈阳市规范发展“地摊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违规占道经营整治。各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建立路长制管理机制,划分路段,建立路队,条块抓保,在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动态巡查、错时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地摊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恢复市场活力的作用。因此,为促进经济恢复,统筹兼顾经营者所需,实现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既有尺度又有温度,我市结合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化堵为疏,逐步有序开放“地摊经济”。
1.各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利用闲置场地场所,设立方便群众生活的临时集中综合性售卖区域,划定区域标线,入市经营。对于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相对封闭且具有自有场地的经营单位,在自有场地范围内,组织开展户外经营和促销活动,我们持包容审慎的态度。
2.对“地摊经济”有关措施制定相应导则和规范。待时机成熟,审慎出台。
3.按照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空间,我局继续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以学校周边、市场、医院、地铁口周边等为重点的市容秩序整治,清理违规占道经营,保持市容市貌清洁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