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园林局】官方网站!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

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344号《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减少沈阳市公共道路场地场所障碍物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2-09-19 责任编辑 |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减少沈阳市公共道路场地场所障碍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城区人行道管理,给广大市民创造干净、整齐、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我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引领,脚踏实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沈阳市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沿街商铺、机关团体十字路口占用人行道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并纳入到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作中。

二、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

各道路管理部门组织维养企业,按照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并逐项销号。各驻区执法分局重点开展人行道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沿街商铺、机关团体门前私设石头堆、铁栅栏、石块墙障碍物占用人行道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结束后,我局将对全市慢行系统和人行道占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

三、加强日常管理畅通举报渠道

针对沿街商铺违规占用人行道问题,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进行打击。日常监管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定人、定时、定区域、定标准,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沿街商铺违规圈地设置的地桩、地锁、围栏等行为立即上报,组织专门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市民也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举报沿街商铺占用人行道问题,我局将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组织人员进行清除。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