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9-01 责任编辑 | 来源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道路塌陷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沈阳市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工作导则》
为建立长效的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机制,提高我市道路塌陷事故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做好道路坍塌事故风险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并减轻其造成的损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工作导则》。按照道路隐患“四早”要求,“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处置”,对路面下的空洞、脱空、疏松等易引起道路塌陷的病害体进行隐患排查,根据风险等级对地下病害体进行整治,减少道路塌陷发生。建立长期的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机制,形成重点道路塌陷风险安全管理台账,将道路塌陷风险防控纳入城市信息化管理。
二、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养护工作
1.加强道路日常巡查。根据道路级别和人流通行情况,定期开展日常人工巡查工作,及时掌握道路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遇有重大节日、特殊天气,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动态监控,做到发现快、处置快,确保道路完好通畅。
2.全力做好道路管养。及时做好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统筹推进道路养护维修,对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隐患做到及时治理,突出保障重点路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段道路安全,做到“坑槽不过夜、跳车快调平”,不断提高道路养护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力保障了管养道路的安全畅通。
3.加强道路应急处置。我市以往道路塌陷情况,绝大部分是由于截污管网建设、地下管网渗漏、地铁施工引起,在道路的日常巡查中,发现此类施工路段路面沉降隐患时,第一时间予以围蔽,并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责任单位,同时组织养护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现场危害检测,明确各自责任,拟定修复方案和施工计划,及时完成路面修复。
三、开展道路检测及时化解塌陷风险
1.今年计划全市雷达检测道路1115条,共计2345.2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对86条重点街路73.5公里的道路雷达检测工作。包括对路面平整度检测、路面抗滑性能检测、路面结构强度弯沉测试、道路雷达密实度测试等内容,对我市全面掌握重要道路情况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但绝大部分道路塌陷是由于地下施工活动或管网渗漏引起,事故原因较为明确,形成时间较短,使用雷达探测设备探测的结果只代表某一时刻的状态,时效性有待加强,还需在技术方面作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满足我市对城市道路安全风险的监控要求。
2.进一步加大监测、监管和应急处置力度。一是加强工程监管。要求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加强对全市道路的地铁建设、地下管网工程施工监管,从规划和审批着手,截污、给排水等管网施工优先在行车道以外埋设,尽量避免在主干道路上设置排水、排污施工,从源头上减少路面下沉风险。地铁建设、地下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抓好控制关与验收关,采用可靠防漏措施,防止因渗漏而导致路基掏空、路面下沉塌陷等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地下管线监测。对地下管线加强监测,尤其是轨道、大管径排水管和污水管、深基坑周边的路面监测纳入工程承包合同。给排水管道运维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地下管网安全和道路行人、行车安全。对在道路使用过程中造成路面损坏的,按“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要求造成损坏的权属方负责实施维修和恢复。三是建立快速应急抢险机制。将路面突发下沉塌陷统一纳入全市应急抢险体系,尽快建立完善道路损坏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机制,成立组织机构,统一协调领导,形成最大合力,做到快速有效响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内容,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城市道路塌陷灾害防治工作,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1.科学谋划,加大雷达探测力度。根据城市道路实际情况,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科学制定排查和整治方案,高效准确研判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采取增加探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购买政府服务、改进探测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探测力量,增加探测频次,提高探测效果。督促未配备探测仪器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辖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尽快配备专业人员,承担各自道路探测任务。
2.风险研判,聚焦重点区域道路。按照道路管理权限,市、区两级同步进行探测工作,确保城区道路探测实现全覆盖。对重要政府机关、交通枢纽、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地下管线密集区域、地下施工区域进行重点探测,确保重点区域道路安全。
3.及时处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探测过程中发现的空洞和疑似隐患,按照“宁可错挖,绝不漏掉”的原则,立即进行钻孔采样确认,对确实存在空洞的路段,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做到隐患处置“不过夜”。同时,督促市、区两级道路管护部门,加强应急队伍、设备、设施的日常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到位,科学有效。
4.加强监管,做好道路日常管护。在依靠科技手段对道路进行探测的同时,加大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道路破损和异常情况。加强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运用预警监控、技术分析等手段对供水、排水、热力等涉水管线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妥善处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破坏市政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5.严格管控,消除源头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深基坑周边、盾构等地下区域施工严格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做到地下工程挖掘前的提前探测、挖掘中的同步探测、挖掘后的跟踪探测。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力监测工程对地质结构的扰动;严格办理各类道路挖掘、施工降水审批手续;严禁未办理手续项目私自开挖和乱排施工降水。同时,对新建、在建道路强化过程管控、质量管控和责任追溯制度,保证道路回填质量,防止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