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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091号《关于治理商家占用门前停车位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2-06-15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卢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商家占用门前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方面

目前,我市机动车车辆增速快、停车位缺口大、重点区域停车难、文明停车意识淡薄,这些日益突显的静态交通问题将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品质。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违规设置停车场设施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擅自占用停车位堆放物料、摆摊设点绿地内停放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我局还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物阻碍停车”,做到长效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二、查处违规方面

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我局依据《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针对违规设置停车桩、停车栏等设施,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擅自占用停车位堆放物料、摆摊设点,绿地内停放机动车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治理。今年以来,各驻区执法分局共巡查2171次,累计发现问题454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非法设置地桩地锁228个、摆摊设点114个、停车场堆放物料25个、石墩地锥占用停车位35个、侵占绿地停放机动车26个、擅自设置挡车杆24个、擅自设立停车场指路牌1个,擅自设立岗亭1个。

三、常抓不懈方面

今年4月,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沈阳市缓解停车矛盾工作方案》,进一步序化公共停车空间,在开展停车治理工作上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针对道路缘石以上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我局将同公安交警部门探索联合执法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乱停车现象;对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等慢行空间的停车场设施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慢行交通路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