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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10号《关于推进居民园区违建改造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2-06-15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沈阳市工商联合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民园区违建改造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违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违建治理历来是我市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统一安排,自2018年以来,全市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拆违控违行动。截至目前,我市有计划、有步骤的拆除各类存量违法建筑约1137万平方米。同时明确了各区、县(市)拆违工作主体责任地位,建立了区县(市)、街道、社区三级违法建筑管控机制,强化了物业企业管理责任,将集中连片的违法建筑作为治理重点,伴随拆后空地实施绿化、美化工程,使广大市民幸福感得到提升。

二、居民园区等违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整治违法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清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20〕105号),将违法建设及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以下简称“双违”)作为房屋建筑安全底线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5月7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会议部署,我市成立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沈阳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全力开展相关工作。

(二)公平公正,依法操作,提高违建整治效率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城治办发〔2018〕1号)要求,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全面落实区、县(市)拆违主体责任,以社区(村屯)为管控单元,自然资源、城管执法、房产、公安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效率。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程序组织开展违建整治工作,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坚持阳光拆违、和谐治违,劝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理念。公平公开,文明执法,充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促进“自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在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有序推进。

(三)落实责任,综合制约,严格督查考核评价

1.明确相关处置原则。为从源头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市城治办于2020年8月印发了《沈阳市居民区及街路两侧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意见》,《意见》明确:对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或对业主违法建设行为未履行劝阻、制止、督促改正、报告等义务的,由区房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对违法建设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建设所有人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执法部门将生效的违法建设处罚决定书抄报同级纪委监委,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依法依纪处理对执法、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及违纪的,移交同级纪委监委处理。

2.建立综合制约体系。对违法建筑及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停止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抵押、交易等登记手续。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单位停止水、电、气、暖等服务。对违法建筑所有人,征信部门要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3.严格督查考核评价。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对各地区存量违建拆除和新增违建管控工作进行科学考核,考核结果与人员奖惩、干部使用挂钩。

三、下一步违建整治重点工作安排

5月7日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王新伟书记就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做出重要部署:统筹推进“双违”排查整治,加强违章建筑排查整治,抓好公共场所、市政设施等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立查立改、分类整治、严格管控,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刘旭辉副市长做出违建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一是全面开展违建排查,摸清底数,进行认定,应拆尽拆。二是结合475个老旧小区、200条背街小巷、38条城市街路更新开展拆违,同步实施垃圾清运、破损修缮、地块绿化、综合改造等工作。三是结合城乡结合部17条出口路及沿线52个村屯环境整治开展拆违工作,拆除道路两侧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实现公共空间整洁有序。四是推进三四环沿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拆违,着力解决小开荒等问题,视线范围内不能存在违建。五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自查限期自拆,不存在相关问题的实行“零违建”报告。六是建立防违控违制约机制。通过联合失信惩戒等措施对违法建筑进行治理,确保实现存量违建基本清零、新建违建完全杜绝的目标。

目前,我局按照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形成了《沈阳市2022年拆除违建扮靓城市(拆违扮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呈市领导审阅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加强与房产、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全市“双违”专项清查整治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