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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6-05 责任编辑 |  来源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区、县(市)执法分局(执法中心):

现将《2020年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5日

2020年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市容秩序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安排,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台账销号制整治、加强日常管控、强化检查通报等措施,有效解决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问题,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市容秩序。

二、整治内容

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问题,重点是清理取缔学校周边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特别是食品流动商贩)、违规派发宣传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1.春、秋季开学前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市)城管执法部门要提早对校园周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发布的开学时间安排,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问题全面排查,建立校园周边问题台账,完善“一人一校”责任体系,加大前期宣传力度,集中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确保返校复课期间校园周边市容秩序良好。

2.春、秋季开学期间常态管理阶段。各区、县(市)城管执法部门要在前期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尤其是加强早、中、晚时段的巡查值守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定期对学校进行走访,做好与教育、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合作,通过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的常态化管理。

四、责任分工

1.各区、县(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2.市局各督察组按检查责任分工,负责做好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问题的巡查检查、转办督办,并配合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3.市局指挥调度处负责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的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协调调度、情况通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各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实名负责。

2.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各区、县(市)执法分局(执法中心)要按照教育部门的开学时间安排,及时调整并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各类问题。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影响校园周边道路通行、食品安全的占道经营行为,集中执法力量,逐个学校进行清理整治。对问题严重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逐个研究解决,确保整治一处、管住一处。

3.加强检查,定期通报。市局指挥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和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转交执法分局(执法中心)处理,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4.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各单位和部门要总结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经验,提炼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固化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实现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的长效、常态治理。

文件链接:关于对《2020年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图解

文件链接:关于对《2020年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文...